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
2017-06-15 09:32:35
根據國家及河北省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相關文件的精神及要求,制定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辦法。
一、基本原則
(一)加大財政投入,學校按5%的比例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經費落實各項助學政策,擴大受助學生范圍,從制度上基本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,努力提高資助水平。
(二)建立健全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,勤工助學為主導,包括國家獎助學金、學校獎助學金、學校貸款、特殊困難補助、綠色通道、社會資助在內的全方位、多元混合、聯動的貧困生資助體系。
二、資助范圍
(一)提交《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》及相關證明材料,根據《學院貧困生認定辦法》認定的貧困生。
(二)持有我省扶貧部門頒發的扶貧手冊的建檔立卡貧困學生。
(三)孤殘學生、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、優撫家庭子女等。
(四)遇有特殊困難的學生,如重大疾病、傷亡、意外等。
三、具體措施
(一)對于以上各類貧困生:
1.按照學院各級各類獎助學金評定辦法,參與評定各級各類獎助學金。
2.優先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和確立社會資助對象。
3.入學新生開通先辦理入學的“綠色通道”。
(二)對于建檔立卡貧困學生:
1.享受以上所有權益。
2.免收學費、住宿費、教科書費。
3.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。
(三)對于特殊困難學生,提交本人《家庭經濟困難資助申請審批表》(見附件)和相關困難證明,適當減免學費或給予2000元至10000元的特困補助。
四、要求
(一)各項資助均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程序嚴格執行。
(二)各項資助均應在紀委的監督下執行。
河北軌道運輸職業技術學院
2017年1月11日
